2008年2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海南:“法律进学校”成普法“重头戏”
卜云彤

  2008年海南全省司法行政会议明确将“法律进学校”工程作为今年普法工作“重头戏”。
  据了解,这次“法律进学校”工程自今年1月至7月实施。对小学生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,对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着重进行法律意识教育,对大学生着重进行法治理念教育。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,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小学品德课、初中思想品德课、高中思想政治课课程。
  方案规定,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“接待日”制度,每学期不少于3个“接待日”。还要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,中学以上学校要在每个班级设立1名学生法制宣传员。此外,海南省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《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读本》、普法光盘等,分类赠送到全省中小学每个班级。